《路加福音》系列第十一讲:以神的事为念!(路2:41-52)

《路加福音》系列第十一讲:以神的事为念!(路2:41-52)

《路加福音》释经证道|姜添 Joseph Jiang by 姜添 Joseph Jiang

Episode notes

一、遵行神的律法

今天这段经文的记录非常有意思,我把它分为三个部分。第一部分提到耶稣的父母玛利亚和约瑟遵行神的律法。上次我也提到,他们没有废掉旧约的律法,耶稣生下来以后就为祂行了奉献礼、割礼和洁净礼,都是按照神在旧约当中的教导去做的。

到了逾越节,祂的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。逾越节对犹太人来说是很大的节日,就像我们的春节一样。逾越节是纪念当年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。他们在逾越节要吃逾越节的晚餐,要杀一只羊用火烤着吃。从出埃及开始一直到耶稣的时代,他们过逾越节都是在纪念神的救赎,纪念神拯救他们从埃及出来。那个羔羊最终指向的是耶稣。所以犹太人每年过逾越节吃这羊的时候,其实都在指向那真正的逾越节羔羊——就是耶稣。

这里特别提到耶稣十二岁。十二岁对犹太人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转折,因为犹太人教育他们的孩子从小要认识神、遵行神的话,从小就学习上帝的律法。一般来说,女孩子十二岁、男孩子十三岁的时候就要有成人礼,称为"律法之子",表明他们可以对自己负责了。十二岁表明耶稣成全了旧约对律法的遵行。

二、耶稣的身份

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:为什么只有路加在这里记录耶稣十二岁时做的事情?为什么从零岁到十二岁,从十二岁到三十岁,中间有很大的空白?这与当时写作的背景有关系。古代人写传记不像现代人那样关注个人私生活,而是要展现这个人对整个社会、对整个人群的影响。当时的历史学家记录凯撒皇帝的事迹,也都不记录他们小时候平时的日常生活。

路加在这里特别记录十二岁这件事,不是要记录祂的私生活,而是要展现耶稣基督父的身份。第一章解决了耶稣基督母亲的问题,第二章要解决耶稣基督父亲的问题。这是为了整个信徒群体而写的。

守满了节期后,他们就回去了,耶稣还在耶路撒冷,祂的父母并不知道。走了一天后,他们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祂,找不到就回耶路撒冷去找。过了三天,就在殿里看见耶稣坐在教师中间,一 ...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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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道释经Luk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