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路加福音》系列第五十八讲:那杀身体又能杀灵魂的!(路12:1-12)
《路加福音》释经证道|姜添 Joseph Jiang por 姜添 Joseph Jiang
Notas del episodio
感谢主的恩典。我们上一次讲到耶稣特别指出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的问题:法利赛人“自以为义”,律法师则在神的律法中加添人的意思,把难担的担子压在别人身上,自己却不去行。
进入第十二章,耶稣再次指出法利赛人的问题,并将之与神的审判联系在一起。我们将从三方面分享:第一,隐藏的罪必被主揭露(1–3节);第二,谁掌管真正的生杀大权(4–7节);第三,圣灵的工作与我们的回应(8–12节)。
一、隐藏的罪必被主揭露
当时有数万人聚集,耶稣却当着众人说:“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,就是假冒为善。”(路12:1)法利赛人是当时的宗教领袖,耶稣公开指责他们,是极大的挑战。
耶稣接着说:“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,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。”(路12:2)法利赛人外表敬虔,内心却充满黑暗。耶稣用“酵”比喻罪:一点酵能使全团发起来。罪虽隐藏、微小,却能败坏整个人。
神察看我们的内心。嫉妒、骄傲、自私等罪若藏在里面,神已经看见。这“酵”会在生命里发酵,影响整个属灵光景。保罗提醒提摩太,选立执事、长老必须“无可指责”(提前3:2),这不是要求人完全无罪,而是指若有一天隐藏的罪被显明出来,会羞辱神的名,这样的人就不适合服事。
犯罪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认罪、不对付罪。耶稣说,暗中所说的将在明处被听见,内室附耳所说的将在房上被宣扬(路12:3)。一切隐藏的,最终都会显露。耶稣也指出,审判之日,人所说的闲话都要句句供出来,并要凭这些话定人为义或有罪(太12:36–37)。
耶稣在此不是要立刻审判,而是呼唤人悔改。祂给予机会,让人在审判来临前回转。若没有耶稣,我们都将面临那日的审判。唯一的出路是在基督里,因祂已为我们承担了审判。
二、谁掌管真正的生杀大权
耶稣接着说:“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什么的,不要怕他们。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: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 ...